| 释义 |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法律依据】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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