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事实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
释义 | 非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时: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一、口头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只是口头约定,无法保证双方能够按照约定的履行,同时如果出现纠纷,很难举证。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签合同和发工资不是一个公司违法吗 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工资的发放仅仅只是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材料,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代发工资的情形,要想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三、离职后要求补偿金的条件 离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是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都需支付劳动者离职补偿金: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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