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多久能办理下来? |
释义 | 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时间一般都需要30天左右,因为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的手续,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但要记住,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有些还需要公告、权籍调查以及补正资料,这些手续所需时间并不包含在30天以内。 一、法律上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法律上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 2、当房管档案局查档,获得产权证明; 3、在规定报纸涨刊登遗失公告; 4、携带身份证明、产权证明、遗失公告补办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 二、老房子办房产证怎么办 老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审验材料; 4、审验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颁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二手房未办理房产证怎么过户 二手房未办理房产证不能过户,一般应当在办理了房产证后,才能过户。一般的过户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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