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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残鉴定如何分等级
释义
    法律分析:伤残分类
    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一、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分为十个等级,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一级伤残:①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②意识消失;③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级伤残:①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②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③不能工作;④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①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②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③明显职业受限;④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①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②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③职业种类受限;④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级伤残:①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②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③需要明显减轻工作;④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①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②各种活动降低;③不能胜任原工作;④社会交往狭窄;七级伤残:①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②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③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④社会交往降低;八级伤残:①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②远距离流动受限;③断续工作;④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伤残:①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②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③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①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②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③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赔偿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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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4: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