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子已过户未收到尾款:可以先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对买受人进行催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支付剩余款项。如果买受人到期仍未支付剩余款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