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身份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身份证明通常需要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的,如果这些都没有的话,可以去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一张居民身份证明。 2、拿到街道或者村委会的身份证明之后,我们可以拿着身份证明去公安机关的户籍窗口去办理。 3、如果是身份证过期的话,可以直接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原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应。 具体申领程序是: (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衍生问题: 身份证明是身份证吗 不完全是指身份证,境内人员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护照。其中,户口簿主要针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境内成年人不出示居民身份证单独提供户口簿的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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