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证明应该怎么开 |
释义 | 一、证明材料的一般格式和要求是: 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 2、 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 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 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 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二、写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 2、 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 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 拓展资料:同一个人证明怎么开? 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即可,格式如下:兹证明本村村民(或某省某市某镇某村)某某某(身份证号:XXXX)与本村村民(或某省某市某镇某村)某某某(身份证号:XXXX)同为一人,特此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