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名词解释 |
释义 | 律师分析: 担保物权是一种为了保证债权人得到实现债权的利益而设立的担保方式。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担保物权包括以下几种:1. 抵押:是指债务人将其不动产或者动产抵押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履行的行为。2. 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履行的行为。3. 留置:是指债权人基于债权而在债务人财产上行使占有权的行为。4. 定金:是指债务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向债权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并需要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担保物权可以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但也需要注意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或者质押、抵押标的物价值显著下降等情况,催告其代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在诉讼程序中申请扣押、查封该担保人的财产,或者请求支付担保金,并可以中断担保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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