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去世后,遗产继承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中国的继承法规定,丈夫去世时,遗产的继承比例应按同一顺位平均分配,但对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在遗产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使有遗嘱,对于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也应保留一定份额的遗产。 法律分析 一、老公死亡遗产继承比例是多少? 丈夫去世在没有遗书明确遗产继承权的,其遗产分配比例按同一顺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丈夫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继承遗产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一定要公证。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开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等查询业务,无需办理公证机关出具的《存款查询函》。 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离世的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遗产份额。 结语 在遗产继承中,对于丈夫去世的情况,如果没有明确的遗书规定遗产继承权,遗产将按同一顺位平均分配。然而,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可以获得更多的遗产份额。遗产继承顺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遗产继承过程中,遗嘱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遵循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但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在遗产分割中,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使有遗嘱,也应保留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一定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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