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身份证能用吗 |
释义 | 人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出狱的人在以前身份证的有效期内,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超过有效期需要续期补办。 一、身份证没到期可以重新办吗 身份证没到期是可以重新补办理的。具体办理的条件如下: 1、若是居民姓名变更,身份证没有到期,在此之间是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2、若是居民身份证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有效期还没有满,也是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3、若是居民使用身份证是时候跟当初登记项目不一致的情况下,身份证未到有效期,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4、若是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符号以上情况的也是可以申请补办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期间,旧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待领取新证时候必须交回旧的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身份证还有一个月到期会有影响吗 身份证还有一个月到期会有影响。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补办身份证需要材料如下: 1、到管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让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 2、带本人户口本、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填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通知单; 5、到办理证件地点领身份证。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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