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涉外合同没有明确货物质量标准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合同没有约定的内容,或者约定的内容不明确,应当根据以下顺序确定: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习惯; 3.公平原则。 因此,当涉外合同没有明确货物质量标准时,应首先参考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文本、交流记录、电子邮件等。如果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则可以考虑参照相关行业的习惯或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等确定合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未就合同争议事项约定仲裁条款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但是不得剥夺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