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或者个人疫情期间遇到有关部门征用财物,有什么义务 |
释义 | 一、单位或者个人疫情期间遇到有关部门征用财物,有哪些义务 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能会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如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二、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负有什么职责 答: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政府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负有领导职责,负责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1)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2)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3)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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