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点是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但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可以口头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此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 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职,但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拓展延伸 工时工的辞职权益和限制 工时工作人员在辞职问题上享有一定的权益和受到一些限制。根据劳动法规定,工时工在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下,享有随时辞职的权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工时工也应遵守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并与雇主进行协商。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存在违约金或需要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工时工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或限制。因此,工时工在考虑辞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了解相关规定,并与雇主进行沟通,确保合法权益的保障。 结语 工时工作人员在辞职问题上享有一定权益,但也需要遵守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并与雇主进行协商。在考虑辞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了解相关规定,确保合法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