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中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 |
释义 | 物业对于家中被盗和小区内被打伤的责任: 1、对于家中被盗,物业没有失职情形的不承担责任,除非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保管、财产保管条款。 2、对于小区内被打伤,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承担业主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除非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要求赔偿损失符合民法典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 法律分析 一、家中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 1、家中被盗物业不存在失职情形的没有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保管、财产保管条款的,否则无法进行追责。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二、小区内被打伤物业是否有责任 1、对于业主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可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物业管理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没有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业主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2、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对保安服务的内容未作特别约定,“保安”系确保物业使用的方便安全,以及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而不是广义上的社会安全。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业主的人身保险责任。担负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已经超出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一般保安服务事项。 如果业主遭受财产损失,系因刑事犯罪行为侵害其财产权利所致,物业公司并不负有侵权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因此,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符合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于家中被盗和小区内被打伤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受到损害,物业公司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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