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转让的流程如下:(1)与受让方达成转让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