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合同的账务处理如下: 1、付款。借:预付账款-X公司,贷:银行存款; 2、收货(未取到发票)。借:原材料(做为原始材料的,如果是做一般的模具使用,应该用周转材料科目),贷:预付账款; 3、货收全(收到发票)。借:原材料(按前面收货分录汇总后与发票的差价入账),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如果不能抵扣,则此金额计入原材料科目),贷:预付账款。 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