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后跑步,不达标就扣钱,违法。 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后跑步,出发点是好的,就是为了工作了一天的员工得到锻炼,增强全员体质,对员工本人及公司来说都有好处,但因为是利用下班的时间来跑步,没达标就扣钱,是违法的。 因为工资是八小时工作的劳动报酬,只要完成了八小时工作就应该得到保障,而不应该没完成下班后的跑步指标来克扣,但如果扣的是工资外的其他收入比如奖金或福利补贴等,用跑步作为一项公司的制度或企业文化来与部分奖金或福利挂勾,完成跑步且达标发全额奖金,那天不达标或不跑步扣除当天的奖金,可行,也不算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