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不发,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