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有俩层意思,一是统筹基金,二是个人账户。具体如下: 1、“大共济”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职工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实现全体参保职工之间的共济保障; 2、“小共济”就是家庭共济,即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医保卡家庭账户共济使用流程: 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 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实现家庭共济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1、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都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 综上所述,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供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可以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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