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何登记失业 1、登记失业的流程: (1)失业人员所在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认真审核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日内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到信件、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4张,于15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无正当理由60日内不办理登记的,视为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