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晚上施工扰民向公安机关部门投诉。 根据相关规定夜间施工是法律禁止的,属于违法行为。允许施工的时间是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如果不在这个时间段施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如果情况属实公安机关会责令整改。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夜间施工扰民,可以打以下电话投诉: 1、12345市民服务热线 2、可拨打110 3、12369环保热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