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董监高忠实义务必须要履行吗? |
释义 | 公司董监高忠实义务必须要履行,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的职权都是比较大的,若是其不履行忠实的义务,难免会使得其他的职员乃股东的权益都受到侵害,故此若是发现者三类职员并没有履行忠实的义务可以向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反映。 一、董监高的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董监高的忠实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不得挪用公司的资金,不得滥用公司的独立地位,都是公司的高管以及董事需要遵守的忠实的义务,实践证明若是发生了此种行为,一定会使得公司发生资金不能周转,严重的话还有可能会使得公司由此而破产,故此忠实的义务是一定需要履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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