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使用权存在争议的土地可以抵押吗?
释义
    使用权存在争议的土地不可以抵押。
    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土地抵押登记:
    1、土地所有权;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
    3、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用地、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市人民政府同意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
    5、依法被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法院同意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
    6、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
    7、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使用且未经依法处理的土地;
    8、改变土地用途未交纳土地收益金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9、抵押权终止期限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的;
    10、未经依法处理的闲置土地;
    11、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或土地登记被注销的土地;
    12、地面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划拨土地使用权;
    13、已预售的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14、以公共绿地或公共设施配套用地单独抵押的;
    1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土地。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抵押双方注销土地抵押登记的申请;
    2、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3、土地使用证。
    综上所述,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做土地抵押等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14: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