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在车辆交付维修期间,根据车主的意思,车辆已经停止运行,实际上脱离了车主的控制和控制。维修人员根据合同获得了控制和控制车辆的权利。车主对修理方在试车或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后果不承担过错或侵权责任。在简单的委托保管关系中,车辆在保管期间发生事故的,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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