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典》生效后这些费用不用再交: 1、 如果交房逾期的,将不用缴纳逾期期间产生的物业费。从2021年开始,《民法典》新规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这期间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 天然气开口费,可以不用缴纳。天然气开口费等相关费用,是属于城市基本设施配套费,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其实已经缴纳过了,已是包含在物业费中的,再交就属于重复缴纳,所以业主们不用再次缴纳这项费用。 3、 配套设施不达标,可减免物业费。开发商在销售楼盘的时候往往会进行夸大宣传,以此来吸引购房者,“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很多业主在交房后会发现,其配套设施并没有像开发商所承诺的那样,而且也没有达到房产合同上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规定: 业主可以有权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减免部分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业主可以等到设施齐全达标之后再交物业费。 4、 物业公司自行规定的附加费用。其实小区物业本事服务业主的,但现如今却变成管理业主的。有时候甚至会私自规定一些收费项目,要求业主缴纳,比如垃圾清运费、砸墙费、公共损耗费等等。业主朋友们缴费时一定要看清楚,凡物业合同中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都不需要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公司要定期将服务的事项、物业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向业主公开或者向业主委员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