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公积金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异地公积金买房需要手续如下: 1、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2、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3、审核审批。购房地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结果; 4、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5、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6、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应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的明细台账; 7、异地贷款备案。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如下资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异地贷款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资金; (5)具有购买住房行为能力,并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如果契税完税证明没有房屋总价,须同时留存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6)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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