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理赔后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原则上由保险公司回收,做为保险定损的凭证。走保险后到4S店修车,其换件所有权为保险公司,如果想拿走旧件需要和保险公司协商,虽然车主是维修方,但是真正付款维修的是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是有权对更换的旧件进行处置的。如果保险公司同意车主拿走旧件,则换下来的配件是可以拿回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