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相关事宜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房屋租赁双方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二)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办理租赁房屋合同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需要留原件。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夫妻房屋更名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费包括哪些 房屋租赁登记费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应按规定予以缴纳土地收益金。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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