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工上班期间晕倒不是 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晕倒,并非遭受事故伤害所致的,也并非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之内死亡的,不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 工伤认定条件 ,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由此产生的检查费用也不能享受 工伤保险 待遇。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