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级法院可以一审终审吗 |
释义 | 高级法院可以一审终审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是没有一审终审的,一审终审的案件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民事诉讼法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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