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书以后,什么时候要开庭国家法律法规是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人民法院在立案以后,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两个月以内作出相应的宣判。关于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如果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话,人民法院在量刑时是可以对其从宽进行处理的。 一、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 1、侦查监督部门 2、公诉部门 3、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4、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5、监所检察部门 6、监所检察部门 7、检察技术部门 8、纪检、监察部门 二、开庭审理的步骤: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 4、进行法庭辩论。 5、评议和宣判。 三、开庭审判程序可分为: 1、开庭审理前的准备 2、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 3、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