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诊所打针,突然过敏了,后来被抢救回来了,诊所该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在患者诊疗活动中受损时,若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规范诊疗、医务人员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或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诊所责任与医疗事故:过敏反应后的抢救情况下,诊所应承担何种责任? 在发生过敏反应后需要抢救的情况下,诊所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诊所应确保医疗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包括注射器的清洁和消毒,以减少过敏的风险。其次,诊所应具备足够的医疗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应对过敏反应,以保证患者的安全。此外,诊所还应提供紧急救治措施,包括应急药物和抢救设备的配备,以便在出现过敏反应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如果诊所没有尽到上述责任,导致患者的过敏反应加重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诊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患者进行赔偿。总之,诊所在过敏反应后的抢救情况下应承担保护患者安全的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在患者诊疗活动中受损时,有一定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发生过敏反应后需要抢救的情况下,诊所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诊所应确保医疗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具备足够的医疗知识和技能,提供紧急救治措施。如果诊所未尽到责任,导致患者后果严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患者。总之,诊所在过敏反应后的抢救情况下应保护患者安全。 法律依据 (五)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第二十七条 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十四条 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对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医疗机构认为前两款规定的精神障碍患者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 对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及时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对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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