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规定定金数额怎么算? |
释义 | 合同定金数额是由当事人约定确定的,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一、没签购房协议定金退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因买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购房协议未能签订的,买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因卖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购房协议未能签订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 1、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应该直接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效力是否终止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违约的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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