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工资超过五千扣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征税对象有以下几点:
 1、法定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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