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西安未央区新光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奖励办法公布,未央区新光村、郑家寺、草店村、湖北庄村、夏家堡村、上庄村等六村政策一模一样,都是采用“拆一还一,不找差价”的原则,即按照集体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的2倍进行安置,同时确保村民每人不低于65平安置房+20平商业房,同时每人再奖励10平安置房;第一奖励期签约并腾交房屋,过渡费每人每月600元或每户每月1800元;搬家补助费4000元/宅;学生交通补贴3000元/人;每宅奖励10万元,装修奖励10万元;货币化价格上浮到7800元/平;房屋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偿,1-2层超面积部分、3-4层已建房屋按700元/平补偿,5层按600元/平补偿,6层按500元/平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