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一样。受案就是受理,受理的范围要大于立案的范围;立案是起诉的审查工作,通常由法院的立案庭进行。受案和立案的区别有两个,分别是: 1、处理时间不同。受理和立案是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两个环节,先受理案件才能立案; 2、处理结果不同。受理是必须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一、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事件直接相关的; 2、被告也必须是明确的; 3、对于所要诉讼的事件也要交待清楚,有什么请求或者与事件相关的事实理由都要明确具体; 4、所诉讼的事件也要在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二、立案的流程有以下: 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 3、公安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