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异协议说给孩子2000,孩子父亲不给我,我想起诉,起诉要花多少钱啊 |
释义 | 诉讼离婚要多少诉讼费,要看是不是涉及财产而定,如果不涉及财产的,每件交纳50-300受理费。涉及财产的,按一定比例收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协议说给孩子2000,孩子父亲不给我,我想起诉,起诉得花多少钱啊?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离异后,女方不要孩子,也不给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就其不给孩子抚养费的行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其还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其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工资账户中划拨之前判决的抚养费,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好,夫妻离婚,孩子是成年人,因为孩子要回家,父亲和继母不让,和父亲发生冲突,后来说给孩子4万元,让孩子不再骚扰她,孩子同意,父亲后悔,孩子再要钱,说,你不给我,我每天找你,跟着你,被录音,能犯什么罪 孩子被男方当事人发现不是自己亲生的,说明其妻子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调解沟通,或者选择离婚解除夫妻婚姻关系。其丈夫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离婚时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离婚时不给孩子抚养费当然可以起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注意提起诉讼时要以孩子的名义提出,因为索要抚养费的主体是孩子,父母只是作为其代理人代其进行民事诉讼。 我生了情人的孩子,快满月了,我想起诉一次性给孩子抚养费,我是母乳喂养 按照以下程序非婚生子女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3、收到开庭通知书后,按期参加庭审;4、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