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根据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的部署,安徽江苏两省推出居民身份证异地互办业务,安徽籍居民可在江苏南京、常州办理居民身份证,江苏籍居民也可在安徽合肥、马鞍山办理居民身份证。 现在多数地区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身份证异地办理资料: 1、申请人持有居民户口本或者原居民身份证,且当地有流动者登记信息的; 2、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在当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执照的; 3、当地有《流动人员登记信息》,并持有居住证明。 其中包括本人住房产权证明、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亲戚或朋友提供居住住房的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持有当地大学、中小学的学生证或者学籍证明材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