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如何证明精神损害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证明精神损害从而获得赔偿的方式: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伤害鉴定结果、病历记录或照片、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2、邻居、朋友关于一方在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有同居、重婚行为的证言。 3、提供对方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一、家庭暴力怎么查证? 家庭暴力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1、证人证言; 2、报警记录; 3、验伤报告; 4、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 5、施暴过程的照片、录音; 6、施暴的悔过保证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二、婚后全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用个人财产买房的,此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房屋所有一方自愿分给对方,或者对方有经济困难的,可以适当给对方帮助; 2、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也可以按购买房产时的出资份额来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指定由一方继承或赠送给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综上所述,婚后全款买房,如果是用个人财产买房的,此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房屋所有一方自愿分给对方,或者对方有经济困难的,可以适当给对方帮助,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由过错方所在的居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三、起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在家庭暴力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力离婚官司的关键。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4、书证。(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5、视听资料。6、悔过书。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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