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 |
释义 | 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法律制度,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也就是说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什么制度违反了法律制度。 如何证明银行违规放贷? 如果是担保人,要搜集相关证据,能够证明银行放贷有借款人与银行 (信贷员) 恶意串通骗取你的保证以及银行 (信贷员)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了保证,擅自变更贷款用途,恶意串通损害保证人利益的行为。例如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综上所述,公款打入个人账户违反了法律制度,对此您了解了吗?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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