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不判离的,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服该判决,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者等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的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司法实践,建议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如果是被告如果不服该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即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在离婚一审判决不判离的原因,可能是法院认为当事人双方的感情还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所以如果原告方选择上诉的,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以便向法院证实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更有利于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