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昌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
释义 | 一、宜昌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进入“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贷款业务—贷款申请”菜单,进入贷款申请页面。 2、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如符合条件,点击“我已阅读”。 3、确定房屋套数。选择“家庭实际拥有房屋套数”、“家庭购房贷款笔数合计”、“购房类型”,点击“下一步”。 4、阅读材料提示,根据提示检查所需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如材料齐全,点击“确定”。 5、进入“办理机构、贷款类型及购房情况”页面,按购房所在地选择“办理机构”,录入对应购房信息,点击“下一步”。 6、进入“借款人信息”页面,录入主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7、借款人婚姻状况选择已婚的,进入“借款人配偶信息”页面,否则不进入此页面。录入借款人配偶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8、进入“贷款申请”页面,根据系统计算的“最长可贷期限(年)”、“最高可贷金额(万元)”、“最大可贷金额(万元)”及个人意愿录入“申请贷款期限(年)”、“申请贷款金额(万元)”并选择“还款方式”,点击“下一步”。 9、进入“贷款申请表展示”页面,检查所有信息,确认正确点击“确认”。如发现有误的,可点击“上一步”返回至相应页面进行修改。 10、进入“准备贷款申请档案”页面,根据示例选择照片,点击“下一步”。 11、进入“上传贷款申请档案”页面,检查所有照片,确认正确点击“上传”。如发现有误的,可点击“上一步”返回进行修改。 12、进入“银行选择及人数控制”页面,选择办理银行并录入还款账号,点击“提交”,业务办结。 二、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额(单位+个人)÷借款人月缴存比例(单位+个人)]-所有借款人未结清贷款每月偿还金额}×0.35×12个月×贷款年限 2、贷款额度上下限及上限: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50万元。 三、宜昌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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