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营业税如何计算? |
释义 | 房屋买卖涉及到的税费比较多,总而言之,有以下几点: 房屋买卖税费一:缴税 主要有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五种。 (1)契税是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时,由承受权利的单位和个人即买受人缴纳的一种税,数额为房价的3%-5%。 (2)印花税是国家对经济生活或经济交往中书立或领受特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是书立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订立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领受人。 (3)营业税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营业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房屋卖方交纳售价5%的营业税。 (4)土地增值税是在卖方出售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土地增值税规定时向出卖人征收的税。 (5)个人所得税是卖方因房屋交易的收入,扣除成本和其他开支的所得,应交纳的所得税。 房屋买卖税费二:收费 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收取有关费用。主要有登记费、手续费、权属证书工本费三种。 (1)登记费是买卖房屋、办理房屋权属移转登记应当交纳的费用。 (2)手续费是房屋买卖双方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的费用,数额为房价的1%。 (3)权属证书工本费是房屋买卖的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时应按件交纳的证书工本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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