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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四年前的贷款银行还能要吗 -银行贷款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银行没有在法定时效内(一般是两年)催收,已经失去了对债权的主张权利,已经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贷款人由法院判决追偿贷款。但是,在国家征信的信用体系内你已经列为不守信用,也就是说,你已经无法向银行在贷款,除非你还完后,经银行修改你的信用记录,才能贷款。而且在农村地区,信用社是最主要的支农金融机构,不还款的话,影响整个家庭。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三十二条 贷款归还: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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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