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更改,但是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才能更改。公示期结束后六个月就不能更改了。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1,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3,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1,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3,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公示,不同于“告示”和“公告”这两种文体。然而现在有不少人往往把它当作“告示”或“公告”,甚至认为“公示”就是两者的“合二为一”。显然,这是不正确的。现代应用写作学界普遍认为,公示已逐渐成为一种新文种。公示的内涵与性质显然不同于告示和公告。所谓公示,它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