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民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有哪几各方面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分为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其中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则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些权利的确立和保护,为个人和组织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公民的人身尊严和社会秩序。 法律分析 民法典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其中人格权又分为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公民的人身权利保护与维护措施 民法典中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保护与维护提供了一系列的措施。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次,民法典规定了公民享有的权利,并明确了违反这些权利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公民对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起诉、申请保护令、请求赔偿等。同时,民法典还设立了人身权利保护机构,负责监督和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综上所述,民法典为公民的人身权利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维护措施。 结语 民法典为公民的人身权利提供了全面的保护措施,包括明确规定权利范围、规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设立维权机构等。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多项权利,对侵犯行为可采取起诉、申请保护令等维权措施。民法典为公民的人身权利保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有效维护,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