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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资没发找哪个部门联系?
释义
    公司不发工资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劳动保障行政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被拖欠工资向谁举报投诉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举报投诉范围包括:
    1、用人单位未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4、用人单位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5、用人单位未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未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未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未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未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8、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未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9、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未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10、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未遵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情况;
    11、实习、见习单位未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12、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1、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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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