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行驶的外埠车辆,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大兴部分区域行驶的外埠车辆,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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