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宿主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管理。 公安局、消防管理机关、税务局、劳动局、卫生防疫部门等其他机关也能对民宿部分业务进行管理。 民宿管理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民宿开办“一件事”,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具体措施,也为民宿后续工作要求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厘清权责义务,理顺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协同推进民宿开办便利度,管理全面度; 2、建立协同机制。建立民宿开办及管理会商制度。市场监管局牵头民宿开办相关事宜,审批部门各尽其职,其余各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要做好服务,互通信息。农业农村局牵头民宿管理相关事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自职能管理,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3、加强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宿开办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做出准予许可的行政审批决定后的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民宿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交由职能部门依法办理。 综上所述,民宿之所以吸引客人就是其个性化的地方,如独特的选址,个性化的设计,当地的菜肴,当地的民风民俗等,这些之中,民宿员工的服务品质,尤其是个性化特色化的民宿服务是最打动客人的,也是民宿赢得口碑的一个最大亮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