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渔期渔船出海捕鱼船员死了怎么要赔偿? |
释义 | 船员因工伤亡后,船东应按照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或丧命赔偿金的“11”赔偿模式,根据船员年龄和在船薪水收入准则进行赔偿,家属可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赔偿金额按照1.5万元至7000元的基数计量。 法律分析 船员在船因工伤亡后,采用“11”的赔偿模式。即船员在船因工伤亡后,除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得到赔偿外,船东还应按肯定标允予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或一次性丧命赔偿金。如40岁及以下船员一旦因工丧命,其家人可按该船员84个月在船薪水收入准则得到赔偿;40岁以上则按照60个月在船薪水收入准则得到赔偿。计量赔偿金额时,在船薪水月收入以1.5万元为上限、7000元为下限基数计量。 拓展延伸 渔船出海捕鱼期间船员死亡,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在渔船出海捕鱼期间,如果船员不幸死亡,赔偿责任的界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渔船是否遵守了相关的安全规定和禁渔期的限制。如果渔船在禁渔期间非法出海捕鱼,船员死亡的责任将严重归于渔船经营者。其次,需要评估船员本身的安全意识和培训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船员自身的过失或疏忽。此外,还需考虑船舶设备的状况和维护情况,以及天气和海况等不可抗力因素。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界定赔偿责任,并确保公正的赔偿给予船员的家属。 结语 船员因工伤亡后,船东采用11的赔偿模式,除了法定的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应按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伤残或丧命赔偿金。根据船员年龄,40岁以下家属可获得船员84个月的在船薪水收入准则的赔偿,40岁以上则为60个月。赔偿金额以1.5万元至7000元之间的基数计量。在渔船出海捕鱼期间,赔偿责任需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合规性、船员安全意识、设备状况和不可抗力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船员家属获得公正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修正):第八章 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六十六条 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实施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船员未保持安全值班,违反规定摄入可能影响安全值班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有其他违反海上船员值班规则的行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海上搜寻救助 第七十六条 海上搜救中心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及时组织、协调、指挥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搜救队伍、社会有关单位等各方力量参加搜救,并指定现场指挥。参加搜救的船舶、海上设施、航空器及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及时报告搜救动态和搜救结果。 搜救行动的中止、恢复、终止决定由海上搜救中心作出。未经海上搜救中心同意,参加搜救的船舶、海上设施、航空器及人员不得擅自退出搜救行动。 军队参加海上搜救,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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